機構需要公開的其他綜合信息(建議公開業務接洽情況)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 | 合同意向 | 業務代表 | 接洽時間 |
JSJA-2018-050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八分廠)6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利用分散紅60#生產中的含溴廢水回收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年處理30萬噸分散染料母液廢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2016-425319年產10000噸系列活性染料及2200噸高溶解性高強度酸性黑210#染料項目安全現狀(換證)評價報告 | 類1.4(b) | 資料齊全后30天完成 | 徐培友、徐志東 | 2018.6.6 |
安全評價業務網上公開信息表 | |||||
機構名稱 | 江蘇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資質證號 | APJ-(蘇)-333 | ||
項目名稱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八分廠)6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利用分散紅60#生產中的含溴廢水回收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年處理30萬噸分散染料母液廢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2016-425319年產10000噸系列活性染料及2200噸高溶解性高強度酸性黑210#染料項目安全現狀(換證)評價報告 | 項目規模 | / | ||
業務范圍 | 4.b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 | 合同期限 | 1年 | ||
項目類別 | 類1.4(b)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8.11.16 | ||
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 |||||
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 項目組長 | 技術負責人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
張莉、徐長江 | 孫海民 | 王彪 | |||
安全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 報告編制人 | 報告審核人 | |||
張莉 | 李錦 | ||||
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 ||
張 莉、徐長江、孫利根、楊立利、陳傳超、沈美玲 | 張莉 | / | |||
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 現場勘查人員 | 勘查時間及任務 | 現場勘查照片 | ||
張 莉、徐長江、孫利根、楊立利、陳傳超、沈美玲 | 勘察任務:勘查企業廠區及周鄰情況 | 有 | |||
安全評價項目簡介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華化工”)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區,創建于2006年7月24日,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徐江勇。現有職工840人,技術管理人數30人,專職安全管理人數22人。 吉華化工在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有三個分廠,分別是七分廠、八分廠和九分廠,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蘇)WH安許證字【J00057】,許可范圍:二氧化硫(4508.3t/a)、氫(416.5t/a)(以上產品生產場所在七分廠)、鹽酸(5000t/a)、亞硝酸鈉(1000t/a)、苯(1000t/a)、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15%](2100t/a)、氫溴酸(3000t/a)、苯酚(400t/a)、溴(1000t/a)、亞硝基硫酸(10000t/a)(以上產品生產場所在八分廠)、硫酸(250000t/a)、發煙硫酸(50000t/a)、二氧化硫(3000t/a)(以上產品生產場所在九分廠)***,有效期:2016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6日,正常生產。 因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19年1月6日到期,目前需申請換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本次評價范圍不包括七、九分廠項目,僅對八分廠己取得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的生產項目作現狀評價,評價范圍:6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9000t/a分散藍56#、6000t/a分散紅60#)、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4000t/a分散藍291#、4000t/a分散紫93#、1000t/a分散橙288#、3000t/a分散橙61#)、利用分散紅60#生產中的含溴廢水回收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年處理30萬噸分散染料母液廢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2016-425319年產10000噸系列活性染料及2200噸高溶解性高強度酸性黑210#染料項目(活性黃W、活性金黃C-RL、活性橙SB、活性黑KNB、活性紅3DFN、活性紅6BL、活性黃C-2B、活性紅大紅C-3G、酸性黑210#裝置)涉及到的危險有害物質、生產工藝和裝置、儲存設施、公輔工程、總平面布置、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等。八分廠本次領證的范圍為:鹽酸(3000t/a)、亞硝酸鈉(1000t/a)、苯(600t/a)、二硝基(苯)酚[干的或含水<15%](2100t/a)、氫溴酸(3000t/a)、苯酚(400t/a)、溴(1000t/a)、亞硝基硫酸(10000t/a)。 | ||||
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 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苯酐(1252)、苯(49)、三氯化鋁(1842)、硫酸(1302)、硝酸(2285)、溴素(2361)、苯酚(60)、氫氧化鉀(1667)、液堿(1669)、發煙硫酸(723)、亞硝酰硫酸(2486)、對硝基苯胺(2231)、亞硝酸鈉(2492)、鹽酸(2507)、二氧化硫(639)、溴化氫(2410)、氯化氫(1475)、2,4-二硝基苯酚(592)、氫溴酸(1665)、硫化鈉(1288)、氨(2)、氯(1381)、氨基磺酸(25)、20%氨水(35)、醋酐(2634)、三聚氯氰(1709)、間苯二胺(54)、天然氣(2123)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和使用等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灼(燙)傷等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及《國辦函〔2017〕120號》,本次換證范圍涉及的原料溴素屬于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原料鹽酸、硫酸及產品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本次換證范圍涉及的氯為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本次換證范圍涉及高毒物品為原料氯、苯、對硝基苯胺及氨。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本次換證范圍內涉及的易制爆危化品為硝酸、副產品2,4-二硝基苯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 號),本次換證范圍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依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和《關于規范化工企業自動控制技術改造工作的意見》(蘇安監[2009]109號),本次換證范圍內涉及危險化工工藝有分散藍56#的硝化工藝;分散藍291#、分散紫93#、分散橙288#、分散橙61#的重氮化、偶氮化工藝;活性黃W、活性金黃C-RL、活性橙SB、活性黑KNB、活性紅3DFN、活性紅6BL、活性黃C-2B、活性紅大紅C-3G、酸性黑210#的重氮化、偶氮化工藝。該項目重氮化按要求安裝了DCS和SIS控制系統,偶氮化工藝按要求安裝了DCS和SIS系統;硝化工藝根據現行要求,安裝了DCS系統和SIS系統。本項目涉及的高危儲罐為苯儲罐、液氨儲罐,其中苯儲罐采用的安全設施有液位超限報警及自動切斷;液氨儲罐加裝了壓力表、液位計、雙安全閥、高低液位報警與進料聯鎖、緊急切斷、有毒氣體報警、防曬及噴淋降溫、緊急噴淋、DCS、SIS自動控制系統等安全設施。控制室設置在MVR裝置區(總圖編號406)西側控制室一層。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吉華化工八分廠涉及的重大危險源物質有苯、發煙硫酸、硝酸、氨、二氧化硫、氯化氫、氯、溴素、2,4-二硝基苯酚、亞硝酸鈉、氮氧化合物、醋酐、乙酸、氧、天然氣(燃料)、硫化鈉、一氧化碳,經計算,吉華化工八分廠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吉華化工已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號為BA蘇320922【2018】032)。 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次換證范圍涉及的重點監管化學品有氯(序號1)、苯(序號9)、苯酚(序號37)、二氧化硫(序號11)、氨(序號2)、燃料天然氣(序號5)。吉華化工已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12號)要求,從特別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應急處置原則等五個方面,對列入《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及《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逐一落實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 根據《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江蘇省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表(試行)》(蘇安監辦【2015】38號)的要求,本次換證評價涉及的蒽醌、分散藍56#、分散紅60#、分散藍291#、分散紫93#、分散橙288#、分散橙61#為可燃性粉塵,因此,本次換證涉及的807車間、808車間、809車間、803車間、噴塔干燥區為爆炸性粉塵作業場所。 對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 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二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109號)和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本期換證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中所列的淘汰落后設備。 根據《轉發省安監局關于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的通知》(鹽安監辦【2014】45號)、關于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的通知》(蘇安監【2014】221號)、《可接受風險標準》( 安監總局公告第13號)的要求,本項目中液氯鋼瓶、液氨儲罐、苯儲罐計算的F-N曲線均落在盡可能降低區。苯酚儲罐計算的F-N曲線少部分落在盡可能降低區,后迅速降至可接收區。縮合釜F-N曲線部分落在盡可能降低區,后降至可接收區,吉華八分廠采取了措施(如設置SIS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加強安全管理、采取安全設施設計中要求),降低風險,因此本項目的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是可接受的。 |